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107
证券代码:874701 证券简称:永志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永志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十二条 公司下列交易行为(提供 第五十二条 公司下列交易行为(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须经股东 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须经股东
会审议通过: 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以上; 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1,500 万元; 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公告编号:2026-107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序;重大事项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
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 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上; 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00 万元; 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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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补充及完善。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原《公司章程》及新《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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