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3 16:24:48 股吧网页版
华大海天: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3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74709 证券简称:华大海天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授权事项具体包括: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上市方案范围内,确定股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网下网上发行比例、上市地点、发行时间及发行起止日期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相关合同、协议等;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具体决定和实施战略配售相关事宜;

4、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项目和金额;

5、批准及签署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6、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未来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事项外,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稳

公告编号:2025-038

定股价预案、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确定和办理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签署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及其他各项法律文件;确定及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聘请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回复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审核问询等;

9、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作出必要和适当的修订;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相应条款,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10、为本次发行上市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指定的报刊与网站上发布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上市公告书等,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并提供齐备的申请资料;

11、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必要事项。

12、本次授权行为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 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出具了一致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38

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