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874709 证券简称:华大海天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8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经理层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一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务知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或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5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违反以上规定委派、聘任总经理的,该委派或聘任无效。
上述情形适用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该聘任无效。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解除其职务。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常务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以下合称“副总经理”)若干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聘任程序采取下列方式:
(一)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后,由董事会聘任;
(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总经理提名,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后,由董事会聘任。
第五条 公司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采用下列方式:
(一)解聘公司总经理,应由公司董事长提出解聘意向和理由,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解聘意向和理由,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水。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和职责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各自分工履行职责。
公司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四)组织实施公司投资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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