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公告编号:2025-146
证券代码:874709 证券简称:华大海天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贤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公告编号:2025-146
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会已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监事会职权。
叶雪芳女士、戴李宗先生、陈志春先生在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后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叶雪芳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叶雪芳女士及戴李宗先生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林贤福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146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现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年半年度审计报告予以确认并批准对外报出。具体请见同日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6729 号)。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传勤、戴李宗、叶雪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予以确认并批准对外报出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配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现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予以确认并批准对外报出。具体请见同日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6730 号),同时,公司编制并出具了《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149)。
2.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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