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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18:45:21 股吧网页版
华大海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大海天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目 录

一、关于历史上的出资与股权转让瑕疵及员工持股………………第 1-15 页
二、关于业绩真实性及持续性......第 15-92 页
三、关于采购及生产真实性...... 第 92-140 页
四、关于应收款项增长的合理性......第 140-160 页
五、关于固定资产大幅增长的合理性......第 160-175 页
六、关于研发费用核算准确性......第 175-191 页
七、关于其他财务问题......第 191-193 页
八、关于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第 193-228 页
九、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229—232 页

关于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5〕1275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海天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本说明中的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并非数据错误。

一、关于历史上的出资与股权转让瑕疵及员工持股

根据申请文件:(1)2007 年 6 月,浙大科技园将其持有的公司 10%股权以
10.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吕德水,本次转让存在未依规履行招拍挂等程序瑕疵。(2)宜启新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 10%股份。2019 年,林贤福等9 名股东及宜启新向公司增资过程中,合计 3,150 万元向公司或宜启新的增资款来源于公司前期无票收入。(3)发行人股东历史上多次通过现金支付完成增资和股权转让。

请发行人:(1)……(2)……(3)说明相应无票收入的汇款方信息,汇入发行人时点、路径及代相关股东或合伙人缴纳出资的具体方式,无票收入与个人卡收付款各期发生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风险,规范整改情况及相关内控措施稳定运行的时间,是否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简称《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相关规定。(4)说明
员工持股平台对合伙人锁定期、行权条件、内部股权转让、离职或退休后股权处理的相关约定以及股权管理机制,是否存在非员工持股情形,若存在,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持股平台的增资定价与机构投资者估值定价的差异、报告期内持股平台合伙人间份额转让的时间及价格等,说明相关情形是否构成股份支付,相关费用确认是否准确。(5)……(审核问询函问题 2)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3)(4)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说明就发行人股东历史上以公司无票收入增资及整改、以现金方式增资或股权转让真实有效性的核查过程、方式、结论,并提供相关工作底稿。

(一) 说明相应无票收入的汇款方信息,汇入发行人时点、路径及代相关股
东或合伙人缴纳出资的具体方式,无票收入与个人卡收付款各期发生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风险,规范整改情况及相关内控措施稳定运行的时间,是否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简称《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相关规定

1. 说明相应无票收入的汇款方信息,汇入发行人时点、路径及代相关股东
或合伙人缴纳出资的具体方式

(1) 说明相应无票收入的汇款方信息

上述 3,150 万元无票收入形成于报告期前。使用个人卡收款的主要原因系部分小客户不需要发票且希望通过客户老板或亲属的个人账户付款,主要为了收取这部分客户的零散货款。个人卡收入资金较为分散、单笔金额较小,较多转账备注了货款、纸款、客户名称等信息。

上述个人卡收入金额合计大于 100 万元的汇款方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汇款方名称 销售的主要产品 收款金额

汇款方 1、汇款方 2 数码纸基新材料 290.53

无——中国民生银行代付(上海) 数码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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