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59
证券代码:874712 证券简称:浙阿波罗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阿波罗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先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阿波罗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编号:2026-059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行为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浙江阿波罗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飞、楼建伟、戚程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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