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荐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富特”“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经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了申请文件。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主办券商”)作为美富特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主办券商,特为其出具本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挂牌推荐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一创投行对美富特的业务情况、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及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对美富特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主办券商与美富特之间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主办券商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美富特百分之七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
(二)美富特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主办券商百分之七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
(三)主办券商前十名股东中任何一名股东为美富特前三名股东之一;
(四)主办券商与美富特之间存在其他重大影响的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一创投行推荐美富特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美富特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及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美富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进行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重大合同、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审计报告、纳税凭证及无违法违规证明文件等;了解了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及财务状况、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经初步尽职调查后,项目组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提交了立项申请文件。经质
量控制部(以下简称“质控部”)审核,立项申请文件符合公司《业务开发委员会工作指引》中的立项标准。质控部将相关立项申请文件发送立项委员会审核。
一创投行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立项会议,经参会的立项委员表决,一
致同意本项目立项。
四、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投资银行业务的质量控制工作由质量控制部负责。项目通过立项审核后,由质控部负责人指定的质控部审核人员对项目的日常执行进行技术咨询和实施过程管理与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质控部审核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
现场检查,审核人员与项目组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内控规范的重要问题进行了现场问询,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就重要事项进行了访谈,核查了项目组尽职调查程序,并实地查看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主要办公场所。质控部根据检查情况向项目组出具《质量控制部关于美富特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预审意见》。项目组已按照质控部审核人员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了修改,并补充完善相应的尽职调查底稿。该项目经质量控制检查人员复核,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式要件基本齐备,可为相关专业和推荐文件提供充分依据。
2024 年 12 月 13 日,质控部组织召开本项目的预审会,预审会对本项目拟
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听取了项目组对于重要问题的答复。项目组针对预审会议关注事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核查。
2024 年 12 月 21 日,质控部主管对项目组提交的预审意见回复无异议,同
时项目尽职调查阶段工作底稿验收通过后,由质控部汇总预审重点关注问题及工作底稿验收意见,出具质量控制报告,将内核委员会会议申请呈报合规内核部内核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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