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4715 证券简称:美富特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及战略规划,综合公司资产、负债以及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以及对子公司的投资计划等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分配方案系经营层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4年、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0
三、《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在2024年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担保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无偿担保,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经审阅,我们认为预计的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以往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进行预测的,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均在合理范围内。我们认为预计的2025年关联交易金额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体现了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雄、张泽云、史瑞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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