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
第三章 股 份......- 2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2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3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4 -
第一节 股 东......- 4 -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6 -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8 -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9 -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0 -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2 -
第五章 董 事 会...... - 14 -
第一节 董 事......- 14 -
第二节 董事会......- 16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19 -
第四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1 -
第七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22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3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3 -
第二节 利润分配......- 23 -
第三节 内部审计......- 25 -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6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26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6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6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27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28 -
第十二章 附 则......- 29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成都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21052527031P。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Chengdu MeifuteEnvironmental Industry Group Co., Ltd.
第四条.公司住所:金堂县淮口镇金堂工业园环保大道,邮政编码:610404。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75.60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七条.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与本章程中规定的董事长的产生、变更办法一致。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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