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74715 证券简称:美富特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审议
并通过:
提名宋岱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9,785,896
股,占公司股本的 59.932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群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715,167
股,占公司股本的 16.756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胡麟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
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雄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泽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史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
临 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上述人员中宋岱峰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群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465,167
公告编号:2025-040
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0,000 股,李群英合计持有公司 16,715,167股,占公司股份 16.7561%。
(二)职工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文晓庆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5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0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文晓庆通过成都美富特共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为 200,000 股,占公司股份 0.2005%。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审计委员会的构成不符合《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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