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公告编号:2025-068
证券代码:874715 证券简称:美富特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要,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美富特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膜科技”)拟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生产经营机器设备,融资金额不超过1,790.9699 万元,租赁期 24 个月。
本次融资采用组合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峰环境及实控人宋岱峰及其配偶张会为膜科技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宋岱峰及其配偶张会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膜科技本次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关于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6)、《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本次交易在 2025 年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
公告编号:2025-068
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1,790.9699 万元。
担保范围: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止情况下加速到期的前述款项)、留购款等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上述债务,对于债务人而言即为待清偿的“主债务”,对债权人而言即为待实现的“主债权”),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担保期限:直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叁年。
最终以签署的有关担保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美富特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15 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光华路 22 号(金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内)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光华路 22 号(金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内)
注册资本:1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空气污染治理材料、水处理剂、污水处理化学药剂、污水处理生物药剂、填料、滤料、膜材料(微滤膜)、超滤膜、反渗透膜、电渗析膜、中空纤维膜及膜组件的制造、销售: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的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编号:2025-068
法定代表人:李群英
控股股东: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宋岱峰、李群英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