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874715 证券简称:美富特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及战略规划,综合公司资产、负债以及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以及对子公司的投资计划等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分配方案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决策。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规定,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体现了激励与约束的统一
公告编号:2026-025
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雄、张泽云、史瑞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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