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公告编号:2026-069
证券代码:874716 证券简称:金力传动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公司拟授权董事会办理下列相关事宜: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订、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发行数量、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发行上市事项。
2、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并回复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问询。
3、在决议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修改发行方案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
4、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或要求,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告编号:2026-069
5、根据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北交所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发行核准、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条款进行相应完善,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
6、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7、与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协商确定服务费用并签署聘用协议。
8、签署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9、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所必需的其他事宜。
10、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已于上述有效期内通过北交所审核的,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若授权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已向有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但未取得有权部门出具的正式结果的,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适当延长有效期。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
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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