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2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4717 证券简称:鹰峰电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安徽鹰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鹰峰”)为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目前为 5,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缴资本为 3,000 万元。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资产向安徽鹰峰增资 2,000 万元;同时将目前注册资本中尚未实缴部分中的 1,350 万元的出资方式变更为资产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鹰峰注册资本将达到 7,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3,650 万元,资产出资 3,350 万元,公司仍持有安徽鹰峰10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1.2 条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投资为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5-006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向安徽鹰峰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已于2025年9月22日经总经理审批通过。(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向安徽鹰峰增资尚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安徽鹰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目前为 5,000 万元, 出资方式为货
币,实缴资本为 3,000 万元。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资产向安徽鹰峰增资2,000 万元;同时将目前注册资本中尚未实缴部分中的 1,350 万元的出资方式变更为资产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鹰峰注册资本将达到 7,000 万元,其中货
币出资 3,650 万元,资产出资 3,350 万元,公司仍持有安徽鹰峰 100%股权。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安徽鹰峰主要从事电感、电阻和母排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安徽鹰峰资产总额 40,365.27 万元,净资产 12,777.50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34,175.35 万元,净利润 1,020.3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公告编号:2025-006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增资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应收票据,且用于出资的应收票据未设定担保等其他财产权利,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部分应收票据对外出资涉及的部分应收票据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5)第 030099 号),公司用于出资的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为 3,372.00 万元,评估值为 3,350.69 万元。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涉及签署投资协议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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