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7 16:47:22 股吧网页版
鹰峰电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7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一节 股东 ...... 8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16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19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会 ...... 25
第一节 董事...... 25
第二节 董事会...... 28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3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38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0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0
第一节 通知...... 40
第二节 公告...... 41
第九章 要约收购、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第一节 要约收购...... 41
第二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2

第三节 解散和清算...... 44
第十章 信息披露 ...... 46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7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48
第十四章 附则 ...... 48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上海鹰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775430641XW。

第三条公司于2025年08月18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公司名称: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Eagtop Electonic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唐明路218号。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92.9973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03年9月2日至无固定期限。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