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74717 证券简称:鹰峰电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鹰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鹰峰”)拟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在安徽省宣城市购置土地使用权约 120 亩,用于新能源电抗器、电抗器、电阻器、叠层母线迁扩建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预计为 3.4亿元人民币,投资内容包括土地出让金、厂房和设备投资等。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如涉及发行证券的,应遵守全国股转系统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投资新能源电抗器、电抗器、电阻器、叠层母线迁扩建项目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45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未达到 50%,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依据土地使用权竞拍结果与相关政府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酒大道 66 号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酒大道 66 号
注册资本:不适用
主营业务:不适用
控股股东: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5-045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安徽鹰峰自 2016 年成立以来,生产和销售规模逐年扩大,现有厂房已无法
满足其目前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从而,安徽鹰峰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在宣城市购置土地使用权约 120 亩,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电抗器、电抗器、电阻器、叠层母线迁扩建项目,包括土地出让金、厂房和设备投资等,项目总投资约 3.4亿元。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公司采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
四、定价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中购置土地使用权的定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成交价格以安徽鹰峰与相关政府单位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安徽鹰峰拟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安徽鹰峰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电抗器、电抗器、电阻器、叠层母线迁扩建项目,以竞拍工业用地的形式落地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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