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74717 证券简称:鹰峰电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元) 额(万元)
1 新能源电抗器、工业电抗器、电阻 25,395.75 25,000.00
器、叠层母线扩建项目
2 上海汽车电容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20,062.33 20,000.00
合计 45,458.08 45,000.00
公司结合市场情况、自身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先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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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将相关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军岭、罗广建和蔡纯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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