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20:39 股吧网页版
鹰峰电子: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23

证券代码:874717 证券简称:鹰峰电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后,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影响,公司特制定以下填补措施,并由相关责任主体作出承诺。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在短期内出现显著增长,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及运营周期,因此,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公司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二、公司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公告编号:2026-023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规范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用途,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争取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积极开拓市场,提升经营业绩。公司将继续深耕主营业务,巩固和提升现有市场地位。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等方式,拓展收入来源,以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

3、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通过建立健全人才发展与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力。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完善利润分配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能力。公司将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严格执行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公司的未来股东回报能力。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重承诺:

公告编号:2026-023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