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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3:38:20 股吧网页版
鹰峰电子: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874717 证券简称:鹰峰电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

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的需要提交股东会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行
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 远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
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
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
比例分配利润,《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
其中,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发生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进行其他资本性支出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不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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