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874718 证券简称:百诺医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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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若
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功能,
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提名,由审计委员的过半数选举或罢免,并报董事会任命。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独立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小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须是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权限: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
有);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上述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
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小组提供的材料进行评议,并将相关
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法合规;
(四)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
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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