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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百诺医药:关于取消监事会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874718 证券简称:百诺医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百诺医药股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百诺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定本章程。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 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
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 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 公司发行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
公司原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公司原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司所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
让系统挂牌后,公司所发行的股份,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 管。
中登记存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式增加资本: 式增加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其他方式。 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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