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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5:54:00 股吧网页版
华元科工:授权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4719 证券简称:华元科工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河北华元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华元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北华元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
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河北华元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总经
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公告编号:2025-030

第六条 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发生的非日常经营性交易事项(提供
担保除外)的审批权限如下:

(1)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交易,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条所述“非日常经营性交易”,包括以下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置换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公告编号:2025-030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六条 提供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等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另有
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应规则执行。

第七条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内的资金、资产运用方案及重大合同事项,在按
规定履行有关决策审批程序后,由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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