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4720 证券简称:祥晋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祥晋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祥晋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新能源汽车铝合金结构件扩产项目 38,650.31 38,650.3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412.60 12,412.6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56,062.91 56,062.9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公告编号:2025-024
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先期已投入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等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超出部分则由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该等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故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董化春、张双鹏、董新龙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祥晋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祥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祥晋股份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祥晋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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