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874721 证券简称:悠派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芜湖悠派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防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芜湖悠派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芜湖悠派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芜湖悠派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体情况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中的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防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八条 公司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切实履行防止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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