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芜湖悠派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4

关于芜湖悠派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芜湖悠派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悠派股份”、
“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辅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
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芜湖悠派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
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元证券委派葛自哲、 何应成、 王凯、 王红阳、 胡森、 汪舒平、 周扬组成悠
派股份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葛自哲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
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辅导人员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
证券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期间内,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
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于 2025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开展了对悠派股份的第一期上市辅导工作。
根据悠派股份的实际情况,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拜访、
远程沟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个别答疑等方式,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的要求,并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并健全相
关制度。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深入了
解公司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收集、整理业务技术、董监高情况、组织机构
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材料;
2、 结合新《公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规范性文
件,提出修订意见,协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与内控环境;
3、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关注公司境外设立
子公司的合规性,合理规划募投项目;
4、 持续向辅导对象传达资本市场最新政策文件、监管动态、典型案例,以
使辅导对象了解资本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期辅导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参与辅导各方均能够按照要求履行各自应尽
的义务。 悠派股份接受辅导的人员积极参与、配合辅导工作,保证了本期辅导工
作的顺利进行。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无(本阶段为辅导期首阶段)。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小组关注到公司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及审计委员会相关治理机制,不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要求, 辅导小组正在协助公司推进相关
治理机制的完善工作,并将根据上市工作进度来安排独立董事提名与审议流程,
适时设立审计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满足上市公司要求与标准,辅导小组将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公司
治理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督促其进一步规范相关制度,形成有
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
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悠派股份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
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悠派股份合法合规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预计将保持不变。保荐机构将按照辅导计划和
实施方案的部署,有序开展对悠派股份的辅导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对发行人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
息及经营模式进行更为深入的梳理。
2、将通过集中培训、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方式继续开展辅导
培训工作,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上市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
流。
3、持续将与证券市场动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分发给辅
导对象进行学习了解,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
(以下无正文)
(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芜湖悠派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之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葛自哲 何应成
王 凯 王红阳
胡 森 汪舒平
周 扬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