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0
关于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已收悉贵公司于 2025 年7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股份”或“公司”)、主办券商、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询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书面说明。涉及对《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显示,本回复中涉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加粗) 问询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问询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本回复说明中的简称如未特殊说明,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现将问询意见的落实和修改情况逐条回复如下:
目 录
一.关于历史沿革......3
二.关于特殊投资条款......37
三.关于经营业绩......53
四.关于应收款项......76
五.关于采购和存货......94
六.关于销售服务商模式...... 116
七.其他事项......141
一.关于历史沿革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实际控制人设立公司前曾在安徽航天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星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国瑞投资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存在代持情形。(3)公司存在 9,326.17 万元非货币出资。
请公司:(1)结合公司的设立背景、发展脉络,安徽航天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星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其任职的岗位及工作内容,公司与其在业务、财务等方面的往来情况,说明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技术等方面的来源及形成过程,公司与其是否存在资产、技术、竞业禁止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2)①说明股权代持的形成、演变、解除过程,股权代持的原因及合理性,代持解除是否取得全部代持人与被代持人的确认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持股限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②说明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目前是否已实施完毕,激励对象的选定标准和履行的程序,激励对象是否均为公司员工,对激励对象是否存在财务资助或利益输送;③以列表形式列示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的背景、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资金来源及合法合规性、款项是否实际支付、公司估值情况,说明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异常入股事项,是否存在影响股权明晰的问题。(3)说明非货币出资资产有无权属瑕疵,出资资产与公司经营的关联性,权属转移情况及在公司的使用情况,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损害公司利益情形;国电集团现金补足出资差额的计算依据及其充分性,出资瑕疵的规范措施是否有效,股东出资是否已足额缴纳。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说明以下核查事项:(1)结合入股协议、决议文件、支付凭证、完税凭证、流水核查情况等客观证据,说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等主体出资前后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并说明股权代持核查程序是否充分有效。(2)结合公司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异常以及入股背景、入股价格、资金来源等情况,说明入股行为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未披露的情形,是否存在不正当利益
输送问题,是否涉及规避持股限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3)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未解除、未披露的股权代持事项,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争议。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事项,说明公司股权激励的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及计算过程,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当期及未来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回复:
(一)结合公司的设立背景、发展脉络,安徽航天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星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其任职的岗位及工作内容,公司与其在业务、财务等方面的往来情况,说明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技术等方面的来源及形成过程,公司与其是否存在资产、技术、竞业禁止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1、公司的设立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