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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电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874726 证券简称:国电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财务负责人一人,董事会秘书
一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总经理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并应在公司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投资者和职工的利益;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在电缆相关行业具有 5 年以上从业经验,熟悉生
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胜任经营管理的任职要求;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沟通,具备强烈的职业敏感和开拓意识;

(四)身体健康,不至于因身体原因干扰、影响其任职工作。

第八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优良的个人品质、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有所分管或从事的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条 董事会决定聘任总经理及其班子人员后,应与总经理及其班子成员
分别签订聘任合同,并向其颁发聘任书。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
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十二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时,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
经理提交董事会。

第十三条 总经理离任必须经董事会指定的审计部门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 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首席负责人,全面负责和领导公司日常的
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总经理作为公司管理层的首席负责人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目标、
计划和方案的最高执行人,其主要权限是:

(一) 有权建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提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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