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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19:08:01 股吧网页版
国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874726 证券简称:国电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杨玉龙(独立董事)、丁运生(独立董
事)和王磊(董事)组成,委员会召集人由杨玉龙(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第四届董

2025 年 12 事会审计 2、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月 25 日 委员会第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

一次会议 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和承诺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相应约束

措施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授
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机构与公司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组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可以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条款及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关审计工作签订的合同协议,其明确约定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及审计费用等条款,聘用条款合理合法。公司实际支付审计费与约定相符。

(三)审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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