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74726 证券简称:国电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做出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
薪酬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等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对《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一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
公告编号:2026-019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本次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对《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求,全面、均衡地考虑到公司发展与回报股东的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对《关于修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修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修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对《关于公司申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申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编制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出具《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公告编号:2026-019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撰写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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