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三、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157 号
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股份”)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财务报表”),在对上述申报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国电股份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责任
国电股份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国电股份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国电股份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国电股份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国电股份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非
经常性损益情况,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国电股份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科举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宏杰
中国注册会计师:廖晓杰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一、 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 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说明
公司无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定义和原则,将文件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
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安徽国电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