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公告编号:2025-089
证券代码:874727 证券简称:尚睿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 2025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编制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89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关于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利润等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定期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后)》、《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准确的信息,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89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该次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客观需要,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且关联交易总额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玲莎、莫姣、何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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