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关于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期)
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
“深达威”“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
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深达威科
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
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
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广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针对辅导对象的辅导工作已派遣正
式员工鲁学远、郭文生、刘胜文、章亮、冯博、王燕敏、陈昊田、
许荣宗、刘宇明九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具体负责深达威本
期辅导的各项工作,其中鲁学远担任小组组长。
本辅导期内,原辅导人员王珊珊因工作变动退出深达威辅导
小组,为更好的推进辅导工作,本辅导期内新增一名辅导人员刘
宇明,其他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本次辅导人员变更不会对深达
威上市辅导工作造成影响。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6 年 1 月至 3 月。辅导小组通过现场辅
导培训、座谈讨论学习、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
案例分析、组织自学、经验交流会、尽职调查和跟踪规范等形式
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广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辅导的规定以及既定的辅导计划对深达
威进行辅导,辅导内容如下:
1、协助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
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
训,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发行体制改革
的最新要求,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
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协助并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
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增强法制观
念和诚信意识;
3、辅导工作小组深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
地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获取并系统核查公司
历史沿革、业务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业务发展目标、风险因素
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资料,梳理和完善各项业务、财务、法
律尽调工作。针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辅导小组与会计
师、律师进行分析讨论,持续完善尽职调查工作,督促公司进一
步改善与规范;
4、辅导机构定期组织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积极商讨公司
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
制定公司的整体申报进度安排。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高度
重视辅导工作并积极配合,使得各项辅导工作能按计划顺利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对象通过与辅导机构积极沟通和探讨,已经按照上市
公司的治理、内部控制规范和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
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在逐步落实。
经过前期辅导,辅导对象在管理体系及内控制度方面已经逐步
完善,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和
内控制度。
(二)目前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公司虽然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等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
理体系和内控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可以完善和提升的空
间。辅导机构同律师、会计师将继续协助辅导对象完善公司内控
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关注组织架构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权力的行
使情况,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监督公司
的业务规范运作,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
保公司合法规范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广发证券将在后续辅导期间严格履行职责,按辅导计划和实
施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辅导工作,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计划为鲁学远、郭文生、刘胜文、章亮、冯博、王燕敏、陈昊田、
许荣宗、刘宇明。
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广发证券将继续通过专项问题讨论
会、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训工作,督促公
司完善并遵守法人治理、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达威科技
(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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