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874729 证券简称:深达威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独立董
事成员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提名委员会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提名委员会成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三)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四)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及经理层人选提名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经理层人选予以搁置。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召开会议对相关事项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备案或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 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 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 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 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 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 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 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提名委员会成员根据需要提议召开。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须于会议召开前 3 天以专人送达、邮件、电子邮件
或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成员,但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会议由召集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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