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东莞市森威电子有限公
司。
2010 年 8 月,何刚出资 4.00 万元,黄赞出资 3.00 万元,李勇出资 3.00 万元设立东莞市
森威电子有限公司。上述出资业经广东正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9 日出
具《验资报告书》予以验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颁发《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2023 年 8 月 10 日,东莞市森威电子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将东莞市森威电子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为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东
莞市森威电子有限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17,050.17 万元,经评估的账面净资产为
19,922.73 万元。东莞市森威电子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后确定的股本总额为 5,000.00 万(其
中净资产中的 5,000.00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每股面值 1.00 元。
上述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
第 441C00039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准东莞市森威电子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事项,并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560839816W
的《营业执照》。
2023年12月11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00
万元增加至 5,076.14 万元,同意东莞市科创富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新
增注册资本 76.14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出具“致同验字(2024)第 441C00024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 50,761,421.00 元,股本总额 50,761,421.00 元。
法定代表人:何刚。
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团结路 58 号。
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
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
仪表销售。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结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
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4、附注三、17、附注三、24。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
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本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且回款
异常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款
重要的在建工程 使用公开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或预算大于5,000万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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