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4735 证券简称:元昊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鹤壁元昊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鹤壁元昊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告中存在需要补充的部分,特此进行更正。
二、更正补充公告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现金红利金
额占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7.05%,占母
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87.42%。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的 50%,本次现金分红合理性及必要性
如下:
(一)经营计划
公司紧紧围绕“创新驱动、价值创造、管理优化、海外布局”的经营方针,构建一套全面而有效的经营战略体系,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分红依据 2024 年经营业绩与未来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稳健发展的前提下进行,旨在回报股东、共享成果。
(二)后续资金安排
公司 2025 年预计大额支出主要包括归还银行贷款、项目建设等,共计约 1
亿元。
(三)现金分红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运营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8
过去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59,817.88 万元、61,305.78 万元和 64,754.6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2,467.57 万元、3,817.20 万元和 4,739.40 万元,各期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分别为 2,577.47 万元、7,268.70 万元和 8,519.45 万元。公司信用良好,目
前通过自有资金加借款的形式支持项目建设及后续资金使用,公司未来未有超过资金储备的支出计划,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
综上,公司基于业绩稳定增长、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充足,同时基于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考虑,故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鹤壁元昊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鹤壁元昊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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