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74735 证券简称:元昊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鹤壁元昊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鹤壁元昊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鹤壁元昊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以明确公司总 经理的职责、副总经理的职权及分工、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内容。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七条 存在如下任一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3)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总经理的董事会召开日截止起算;总经理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推举为总经理候选人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向董事会报告;总经理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将其作为总经理候选人提交董事会表决。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经理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九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辞职程序按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协议办理。
第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章 总经理的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总经理工作职责是:
(1)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负责开展公司各项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保障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2)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对报告的正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3)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4)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 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7)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8)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9)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10)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1)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务。
第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董事会决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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