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95 号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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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1-3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 1-4
三、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95 号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富照明”)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财务
报表”),并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及 2026 年 4 月 27 日分别出具了报
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644号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293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申报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
附的裕富照明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责任
裕富照明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及合理。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裕富照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
制,如实反映了裕富照明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的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裕富照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二、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9,413.68 44,225.88 14,014.43
资产处置损益 -94,358.37 25,574.95 12,608.33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62,506.27 -22,588.48 -600,010.01
合计 -97,450.96 47,212.35 -573,3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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