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874738 证券简称:彩龙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善华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佛山宜利孚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5,58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6 元/股,共募集资金 28,234,800.00
元。为此,公司编制了《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与认购对象佛山宜利孚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对认购方的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出资形式及其他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上述《股份认购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自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同意函之日起生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燕容、林善华与认购对象佛山宜利孚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该协议包含股份回购安排等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自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同意函之日起生效。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卢燕容、林善华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就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途。待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监管职责。后续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公开透明。
2.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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