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4738 证券简称:彩龙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与佛山市云东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合同,合同暂定价款为(含税)71,380,000 元(最终价格以双方审核确认的项目竣工后的结算金额为准)。
二、合同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 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合同相对方名称:佛山市云东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3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桂健
成立日期:2000 年 3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725092635E
公告编号:2025-02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 1 号 3 座 301 自编之八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应说明的情况
佛山市云东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总部基地项目
(二)合同价款:合同暂定价款为(含税)71,380,000 元(最终价格以双方审核确认的项目竣工后的结算金额为准)
(三)工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三环西路以东、文笔路以北(之二)地块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车间 A、车间 B、宿舍楼、门卫室、垃圾房、雨篷等,总建筑面积约 50874.78 平方米。
注: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推进公司新材料总部基地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扩大公司产能,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经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的可能性。
六、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管理好相关资源,确保合同内容的顺利实施,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政策变化、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履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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