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4 17:37:01 股吧网页版
彩龙新材: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74738 证券简称:彩龙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预计财务资助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财务资助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预计 2026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或等值外币)的财务资助。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对外申请融资授信需求,预计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信托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前提下办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的具体事宜。

上述财务资助、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等评估设定,最终实际财务资助、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额度,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合同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市达孚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9 月 18 日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北园中路 3 号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北园中路 3 号

注册资本:87,000,000 元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聚碳酸酯片、膜,塑料薄膜,电子专用材料,显示屏用功能性薄膜,电子元件专用厚薄膜材料,熔喷布、聚丙烯纤维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和塑料原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林善华

控股股东: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林善华、卢燕容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系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 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464,544,855.32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132,089,908.02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224,570,929.62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51.66%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49.32%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100,058,004.85 元

2025 年 1-6 月利润总额:4,755,807.77 元

2025 年 1-6 月净利润:4,456,203.90 元

审计情况: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市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4 月 15 日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北园中路 3 号佛山市达孚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303 室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北园中路 3 号佛山市达孚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 303 室

注册资本:10,000,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林善华

控股股东: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林善华、卢燕容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系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 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1,820,093.25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