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4739 证券简称:创世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创世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创世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北京创世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与构成
第二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决定、委派公司的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或分支机构中应由公司委任的董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十六)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应该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关于交易事项的具体权限如下: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且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权限标准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二)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权限标准的。
(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且未达到
股东会审议权限标准的: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
易,且超过 300 万元。
(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权限标准的。
董事会行使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交易额度不足董事会审议权限下限的,授权董事长审核、批准,但对外担保事项不得授权董事长审批。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会议的通知、联络、文件资料的准备、记录、档案管理、决议公告等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章 董事会会提案与通知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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