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公告编号:2026-055
北京前景无忧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前景无忧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修改相关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会议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前景无忧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前景无忧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 1-9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9 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 1-9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对《关于审议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
公告编号:2026-055
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三、对《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对《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如实地公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五、对《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前景无忧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以及更正公司前期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六、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55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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