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证券代码:874747 证券简称:维琪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D3栋 2401 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7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章次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200 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180 万股(含本数) ,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380 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视具体情况协商,并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确定。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珠海市维琪科技有限公司新 44,638.72 31,170.00
建维琪健康产业园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5,425.86 5,425.86
合计 50064.58 36595.86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北交所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毕。
(11)其他事项说明
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上市战略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市场状况确定。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最终发行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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