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74747 证券简称:维琪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珠海市维琪科技有限公司新 44,638.72 31,170.00
建维琪健康产业园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5,425.86 5,425.86
合计 50064.58 36595.8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公司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增强公司主营 业务的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 不足部分将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等方式自筹解决。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大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作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若因 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专款专用。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三、其他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公司尚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现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四、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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