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公告编号:2025-106
证券代码:874747 证券简称:维琪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维琪”)拟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珠海市维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维琪”)增资 3,000 万元,另一全资子公司维琪医药研发(广东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维琪”)拟以现金方式向珠海维琪增资人民币 2,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维琪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
公司章程及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106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子公司增资事项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鉴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珠海维琪增资3,000 万元,另一全资子公司横琴维琪拟以现金方式向珠海维琪增资人民币2,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维琪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万元。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本次增资前,珠海维琪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深圳维琪持有珠海维琪 100%
股权。增资完成后,珠海维琪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深圳维琪持有其 80%股权,横琴维琪持有其 20%股权。截至 2024 年末,珠海维琪资产总额104,692,909.60 元,净资产 52,242,297.43 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557,101.43 元,净利润 1,090,213.02 元。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公告编号:2025-106
本次对外投资的现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子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使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全资子公司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其运营及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对提升经营业绩、盈利能力有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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