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公告编号:2025-130
证券代码:874747 证券简称:维琪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园 D3 栋 24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文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0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5-130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内容为准。
在公司股东会审核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尚需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5-107)、《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告编号 2025-13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00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公告编号:2025-13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的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修订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5-108)、《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5-10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5-11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5-11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11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5-113)、《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5-114)、《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公告编号 2025-115)、《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告编号 2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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