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6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747 证券简称:维琪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务,该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该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下
称“原有效期”)。
鉴于原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进展,经公司研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顺延 12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除上述延长授权期限的事项之外,关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的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更新发行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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