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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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51
证券代码:874747 证券简称:维琪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
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及日常经营需要,已严格履行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6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系基于 2025 年度交易情况的合理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虎成、方超、马英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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