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2025-009
证券代码:874748 证券简称:保尔力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保尔力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浙江保尔力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宜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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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1、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基础层挂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工商企业)》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保尔力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枫、徐强国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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