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874748 证券简称:保尔力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保尔力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津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制度,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包括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管理机构及职责
股东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薪酬的审核批准。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司薪酬的确定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长远利益原则:应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权责利对等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三)效益挂钩原则:年度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年度考核结果、行为规范等相结合;
(四)竞争原则: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第二章 薪酬、津贴的构成和标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应参照当地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企业的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营绩效确定。
第六条 独立董事津贴
津贴是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工作的唯一报酬,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与独立董事签订聘任协议,聘任协议具体约定津贴的具体金额及发放方式。
第七条 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薪。
第八条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不以董事的职务发放津贴,与高级管理人员一起实行年度薪酬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一)年度薪酬审批流程:在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结合职务价值、责任、能力、工作年限,并参考市场和行业薪资水平等,提出年度薪酬建议,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二)年度薪酬核定依据:每年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核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
(三)年度薪酬总额控制:在公司内部任职的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需控制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的
15%,且当年核定薪酬总额相对上一年度实际薪酬总额的增长速度需控制不超过同期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
(四)年度中间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其年度薪酬按上述标准及流程确定。
第九条 经董事会,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
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十条 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的各项扣减支出、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公司对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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